4月13日,我校在江宁校区召开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副校长陆涛出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学院分管领导、学院安全员、学生安全员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戴亮主持。
会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刘剑锋汇报了学校实验室安全现状和对策举措,解读了《高校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并对教育部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布置。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副院长强磊从责任体系、队伍建设、检查整改、教育培训、准入管理、安全设施等方面交流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
副校长陆涛传达了教育部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议精神。他强调,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实验室分级分类,科研教学项目评估、实验人员培训准入及重要危险源的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陆涛副校长与有关学院党政负责人签订《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书》,并为学院安全员、学生安全员代表颁发聘书。
会议现场
签订责任书
颁发聘书
(供稿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撰写人:常其沛,审稿人:郑诗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