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一级学科设置及调整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来源:新闻网浏览次数:1198发布时间:2021-05-18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医学门类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部署和安排,516日下午,由我校中药学院和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共同主办的全国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一级学科设置及调整论证会在我校江宁校区召开。会议采取线下和线上结合的方式举行。全国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原校长匡海学教授,本次修订工作组组长、作为牵头单位的我校副校长孔令义教授,以及来自我校中药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8个工作组副组长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25个中药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代表)、我校研究生院负责人、中药学院二级学科负责人约6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我校中药学院院长谭宁华教授主持。

会上,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胡庆华副教授介绍了医学门类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进展。中药学院院长、工作组副组长谭宁华教授简要介绍了中药学专业学位类别修订工作进展,对《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设置方案》(修订讨论稿)、《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修订讨论稿)的起草和完善工作进行详细解读。上海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院长、工作组副组长徐宏喜教授重点介绍了中药学一级学科修订工作进展。各副组长单位负责人围绕以上汇报主题和方案材料分别发言,对完善和修订以上方案提出了具体建议,其他与会单位代表也结合自身人才培养实际情况,积极参加会议讨论,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会议最后,匡海学委员、孔令义副校长分别做总结和指导讲话,对本次论证会所做的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和取得的阶段性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准确定位中药学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学硕和专硕差异培养,专博申报,科学合理设定培养和招生方向,加强人才培养各环节工作,凸显各培养单位特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建议,希望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和人才培养单位围绕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面向国家中药行业需求这一形势要求,完善方案和修订工作,切实提高中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

会议现场

(供稿单位:中药学院撰写人:张学林,审稿人:吴旻玥